湖北竹山检察机关监督办理一件暂予监外执行案
2023-05-04 15:17:10 来源:法治日报·法治周末
(资料图片)
近日,湖北省由竹山县检察院监督办理了一件暂予监外执行案,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任某某被依法纳入社区矫正。
今年4月,竹山县检察院开展判实刑未收监专项检察时发现,罪犯任某某于2022年10月被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但一直未收监执行,处于脱管状态。该院监督调查后得知,法院作出判决后,任某某被交付执行,但因该犯双下肢瘫痪,且年龄达65周岁以上,生活不能自理,身体状况不符合收监执行条件,应依法决定暂予监外执行。
了解情况后,竹山县检察院及时与该县法院衔接,并会同法院实地调查任某某身体状况、生活自理能力和社区危险性评价,并在案发地组织召开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开听证会。竹山县法院依法征求并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,于3月30日对任某某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。
近年来,竹山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,积极践行“在办案中监督,监督中办案”的工作理念,扎实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3件,杜绝了“纸面服刑”或因暂予监外执行交付不当造成的罪犯脱管、漏管情形发生。在确保刑罚执行权威的前提下,该院依法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,打通司法公正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责任编辑:春彰